2012年3月13日 星期二

抨伊党设吉打州指导委会违宪 郑贝川称以党干政开危险先例



12-03-2012 15:08马华法律局主任郑贝川抨击伊斯兰党在吉打州成立指导委员会的举措不单是违反了宪法程序,这种以党干政的做法,对我国民主进程开了一个危险的先例。

“伊斯兰党在党内自组指导委员会介入吉打州行政的举措,是在公然违反宪法,这种以党权凌驾州内阁的行为在我国法治历史实属头一遭,前所未闻!”

郑贝川强调,人民是在308大选中将执政权委托予民联阵线,因此该党中央领袖企图利用委员会干涉州政府事务是不尊重吉打州人民,他们无权骑劫人民的意愿。

“在民主政治原则下,吉打州事务应该由民联三党组成的州政府集体决定和集体负责,伊斯兰党的做法明显是在架空以阿兹然州务大臣为首的州政府的行政权限和地位,这根本是党政不分,对民主政治是一种开倒车的行为。”

郑贝川说,伊斯兰党将一州的公共事务当作是党内事务,该党的做法已经是在骑劫民主和民意,马华坚决反对该党这种以党治州的专治体制。

“此外,这更加凸显伊斯兰党在吉打州一党专政,凌驾于其他成员党的事实,吉打民联政府恐怕已经变质成为吉打伊斯兰党政府了。”

他说,一个凡是以宗教作为大前提的政党,绝对会全面禁止不符合回教教义和价值观的文化以及习俗活动,更重要的是,伊斯兰党监督委员会是依照党中央指示办事,令人担心的是日后会有更多回教教义灌输进入州行政事务,进一步侵蚀吉打非穆斯林的自由和权益。

“令人遗憾的是,民联另两党对这项违宪决定视而不见,放纵吉打州政府开启不良先例,难保未来伊斯兰党也会成立各种名堂的委员会干预政府事务,引发更严重的宪政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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